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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民用水电气 市场监管总局接连发布两项规范

12月19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日发布《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》与《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计量行为合规指南》(以下统称《指南》),针对供水等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的问题,从“价格行为”与“计量行为”两方面同步出台规范性文件,从严规范民用水电气行业的收费与经营行为。

 

此次出台的两项《指南》直指社会关切。近年来,个别城镇公用企业因收费不规范、计量不透明等问题引发争议。为从根本上整治乱象,《价格行为合规指南》在多个关键环节划出明确红线:严格规范抄表计费,要求企业按固定周期规范抄表,杜绝估抄、错抄、漏抄导致的阶梯计价错误或多收价款;全面清理违规收费,明确不得向用户收取水表等计量装置费用,并详细列举了在报装接入环节禁止收取的接水费、增容费、报装费、开关闸费、碰头费、出图费等十余种名目费用;合理界定纠纷责任,规定计量检定遵循“谁委托、谁付费”,但若误差超标,则全部费用与更换责任由企业承担。此外,《指南》还督促企业建立内部价格风险主动评估与处置机制。

 

与此同时,《计量行为合规指南》则从技术与管理源头着力,强化对水表等计量器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。该指南围绕计量器具的型式批准、首次强制检定、到期轮换、以及用户投诉与舆情处置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,与价格指南形成有效衔接与支撑。

 

两项规范同日发布,释放出从严的监管信号。今年以来,针对民用水电气行业,市场监管总局已接连发布多项文件,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围绕居民用水电气表计量不准确、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,已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
 

(以上内容均于引用水表网-中国计量协会水表工作委员会官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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